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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业务法律知识

(一)融资租赁定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及融物为一体的金融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然后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依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模式

汽车租赁模式主要又包括了汽车经营性租赁和汽车融资租赁。汽车经营性租赁根据租赁期间,分为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汽车融资租赁根据签订合同时承租人是否已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等要件,分为直租和售后回租。

1、经营性租赁模式

经营性租赁模式是传统的汽车租赁模式,一般由租赁公司自行购置车辆,用于专门租赁。出租人可以将租赁汽车租给不同承租人使用,汽车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2、直租模式

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租赁汽车及出卖人的选择,由租赁公司同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同时与承租人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车辆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3、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将自有的车辆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赁模式。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所有权由承租人转移给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留购租赁车辆。

注:上述业务模式根据行业发展衍变及不同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将有所差异。

 

(三)租赁车辆的合规要求

1、租赁车辆应当明确,能够特定化

2、租赁车辆应真实存在

3、租赁车辆价值公允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业务法律知识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相关要求如下:

(一)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二)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7座及以下乘用车;

2、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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